青少年期是个体身心全面发展的时期,就像心理学家霍尔所说:“此时的男孩和女孩们处于一个骚动的年龄,一个与情绪冲动、精神混乱有着必然联系的发展阶段。” 青少年期心理危机的主要形成因素涵盖生理、心理、社会诸多方面:处于性成熟过程与“生长爆发”阶段的发育冲突;自我意识与人际关系的模糊性(同一性迷惘);突发事件与应急能力低下(重大灾难、亲人亡故、身患重症、被奸污、高考落榜恋受失败等等);以及一些与心理障碍、精神疾病等有关系的前驱表现。
从临床心理学角度看:心理危机可以是青少年期其他心理问题中的一组症状或前驱表现。与之有关的问题有以下五类:
⑴抑郁以及自杀企图,多在15-19岁期间出现。
⑵焦虑,特别是害怕学校和社会性情境(孤独、不愿交际)。
⑶出现行为问题和犯罪。
⑷进食障碍(贪食、厌食、体象障碍)。
⑸滥用毒品(或药品),其危险性在于他们由于对毒品的危害性没有充分认识而无意间成瘾。
当然以上五方面的问题也存在程度上的差异,有时也够不上危机的标准。按西方国家的标准,约1/5的青少年可能发生前述问题其是一个缺乏良好教育条件的环境 (学校)能使那些脆弱的青少年的困难更加突出和恶化,并且容易同时发生心理危机。一旦孩子产生了心理危机,首先是要尽快防止过敏行为(如自伤、自杀或攻击行为),应有效地控制冲突的局面,在事态平息后求助额外资源的介入(社会工作者和心理医生)。
因为此时的心理学干预是至关重要的,只要对处于困境或受挫折的个体及时给予适当的心理援助,防止心理崩溃,并使之尽快摆脱困境,将来才会有一个良好的预后。当然,心理危机的干预需要较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技巧,要确保不发生心理危机的“后遗症”恐怕是需要一定的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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