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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06-02

埃里克森阶段理论(二)

  

埃里克森阶段理论(二) - 第1张  | 心灵花园网

  3、学龄初期(3-6岁)
    在这一时期,孩子表现出的主动探究行为如果受到鼓励,孩子就会形成主动性。这为他将来成为一个有责任感、有创造力的人奠定了基础。如果成人讥笑幼儿的独创行为和想象力,那么幼儿就会逐渐失去自信心。这会使他们更倾向于生活在别人为他们安排好的狭窄圈子里,缺乏自己开创幸福生活的主动性。
    当儿童的主动感超过内疚感时,他们就有了“目的”的品质。埃里克森把“目的”定义为:“一种正视和追求有价值目标的勇气,这种勇气不为儿童想象的失利、罪疚感和惩罚的恐惧所限制”。
    4、学龄期(6-12)岁
    这一阶段的儿童都应在学校接受教育。学校是训练儿童适应社会、掌握今后生活所必需的知识和技能的地方。如果他们能顺利地完成学习课程,他们就会获得勤奋感,这使他们在今后独立生活和承担工作任务中充满信心;反之,就会产生自卑。另外,如果儿童养成了过分看重自己的工作的态度,而对其他方面木然处之,这种人的生活是可悲的。
    埃里克森说:“如果他把工作当成他唯一的任务,把做什么工作看成是惟一的价值标准,那他就可能成为自己工作技能和老板们最驯服和最无思想的奴隶。”
当儿童的勤奋感大于自卑感时,他们就会获得有“能力”的品质。能力是由于爱的关注与鼓励而形成的。自卑感是由于儿童生活中十分重要的人物对他的嘲笑或漠不关心造成的。
    埃里克森说:“能力,是不受儿童自卑感削弱,完成任务需要的是,自由操作的熟练技能和智慧。”
    上海心潮心理咨询中心 (心灵花园/顾歌工作室) Lily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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