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6点50分许,过去8年在苏湘渝三地流窜作案10起杀害10人的犯罪嫌疑人周克华终于在重庆沙坪坝童家桥一带被警方击毙。该案告破的前后,各类媒体做了大量的分析、报道,极尽能事对周克华生前身后各种信息进行了地毯式挖掘,短时间内,有关于周克华的各种信息充斥于网络报端,甚至伸延至他的母亲、前妻、女友、儿子等等,同时对于他生前犯罪活动的还原也不少见,如搜狐在8月23日的报道中以周克华作案十步一回头为题对周克华的作案手法进行了大量细节性描述。
当然,有人可能会说,大量的信息既能够满足公众的需求,也构成了审视与反思此事件的基础,但同时,却不能不警惕浓厚舆论氛围下对社会心理的负面影响,其中最直接的影响之一可能就是容易产生“犯罪模仿”效应。
据中国广播网8月23日报道,8月17日凌晨,昆山市公安局正仪派出所民警巡逻至正仪君子亭路农业银行附近时,发现一名男子鬼鬼祟祟、形迹可疑,遂对其进行盘查。民警在男子的挎包内发现了一把仿真枪、一把管制刀具和一副手套。经民警再三盘问,男子交代了自己是受到周克华持枪抢劫的影响,于8月16日下午在苏州唯亭镇购买了仿真枪、水果刀、鸭舌帽等作案工具,并从唯亭镇步行至昆山市正仪镇,沿途寻找目标欲实施抢劫。没想到自己的抢劫计划还没实行,就在正仪君子亭路农业银行附近被巡逻民警抓个正着。目前,该男子已被昆山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上述现象,在犯罪心理学中叫做copycat crime也就是“犯罪模仿”。指个体或群体以其他犯罪个体或群体为榜样,主动、自觉地学习犯罪动机、犯罪目的、犯罪方法、犯罪手段、犯罪经验、逃避惩罚的方法,以及犯罪的合理化思想、犯罪的价值观等的过程。对犯罪榜样的学习,是主体犯罪心理内化的机制之一。从报道中不难看出被抓获的男子是受了周克华案的启发是一起典型的“犯罪模仿”。
那么媒体的这些信息可能怎样形成“犯罪模仿”呢?主要从两个方面形成:1,使得犯罪动机得以激发;2,使得犯罪技术细节得以扩散。其实真正有危害的,可能是第二条,技术细节扩散。举个例子来说,电视上关于周克华的新闻,并不会使原本不想杀人抢劫的人突然想去杀人,而是早已有一批人怀揣了抢劫的计划,只是苦于不知如何实施,当从新闻上看到,周是怎么踩点、怎么实施、怎么逃跑、怎么躲避追捕的,于是接二连三的惨剧也就可能发生了。
既然,“犯罪模仿”可能造成对社会的危害,怎么预防呢?
首先,媒体在报道的时候应注意屏蔽犯罪细节,尤其是对犯罪细节进行解剖式的分析、总结,这无疑给有类似犯罪计划的人上了一堂生动的培训课。
其次,媒体着眼点也要从满足人们的猎奇心理转向这类案件发生以后如何对整个社会进行心理干预,全社会要着力于如何减少潜在犯罪者,从而使更多无辜的人免于受难。
(陈| 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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