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代西方人本主义的发展轨迹
现代西方人本主义是当代西方哲学中两大主潮之一,它产生于19世纪中叶社会剧烈动荡的欧洲。德国唯意志论哲学家叔本华和丹麦神秘主义哲学家克尔凯郭尔是这一思潮的先驱。他们沿袭费尔巴哈的自然主义思路,把人的本质看作非理性的情、意、欲,以恐怖、厌烦、忧郁、绝望等主观心理体验作为哲学研究的根本对象。尼采把叔本华的生存意志改变为强力意志,提出一种带有悲剧情调但又充满生命冲创力的哲学。在狄尔泰和柏格森的生命哲学中,生命本能冲动的绵延成为最基本的实在,要把握永恒的生命之流只能靠直觉,这种崇尚直觉的非理性主义倾向在现代西方人本主义的发展中不断得到强化。现象学家胡塞尔则从方法论上系统地论证了人本主义的内在直觉法,他宣称哲学的研究对象是纯粹意识现象,并要求将一切外在传统“悬置”,这是最早对于本质主义的颠覆。由于科学技术发展在资本主义制度下造成的异化现象日益严重,特别是由于法西斯主义的猖獗,使一向被视为高贵的人性遭到无情践踏,人生的价值只能在孤独、烦忧、死亡中去体验,以海德格尔和萨特为主要代表的存在主义应运而生。存在主义以人的生存状态、人生的意义、自由、价值以及与之相关的社会问题作为研究对象,从哲学上形成了现代人本主义的完备形态。以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为代表的心理哲学,力求以科学的眼光去透视人的本质,对人的无意识精神现象进行了大胆的探索研究。伽达默尔的解释学从历史文化系统的崭新视角去研究人文科学,对理解的历史性、创造性、开放性作了深入研究,认为历史是主客观视域的交融或统一。马斯洛的科学人本主义通过对优秀人物的实证研究,提出科学发展与人的发展可以并行不悖的乐观预言,力求在人本主义的基础上,弥合科学与价值、理性与非理性、现实与理想之间的裂缝。哈贝马斯的交往理性研究突破了传统哲学对理性的理解,加深了对人的社会本质的认识。
纵观一个半世纪以来现代西方人本主义思潮发展的轨迹,可以看到,在理论内容和研究方法上都实现了许多新的突破。首先,尼采哲学、生命哲学、现象学、存在主义等流派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相继诞生,正是人本主义与科学主义分流与抗争的结果。技术进步与个人精神需求的对立,科学与道德的分离,迫使思想家们把审视的目光转向现实社会,他们突破了对人性的抽象议论,转而对个体的生存状况和情感意志给予更多的关注。其次,以对人的精神现象的进一步考察为核心,开辟了哲学研究的新领域。比如,精神分析学对人的心理结构及无意识精神领域的系统性开拓研究,发生认识论对人的认识起源及主客体关系的重新考察等。他们在研究方法上大量采用现代应用科学的方法,对人本主义的发展起到了推进作用。再次,以关注人的现实生活及人性的完满与自我实现为基本视角,批判意识再度强盛,特别是以反叛面目出现的后现代主义,进行了新一轮更彻底的理论冲击。目前现代西方人本主义发展的总体态势是,一方面,后现代思潮对现行社会体系和人的本性、人的意识结构发起了全面解构;另一方面,坚守人性的崇高价值、重建理性权威的努力也始终没有放松。这两种趋势的碰撞与对话有力地推动着现代西方人本主义的发展。
二、现代西方人本主义的哲学理论
现代西方人本主义的理论研究,是围绕着以个体本位为核心的主体性原则展开的。这一原则认为,每一个人都是独特而不可重复的主体,他的生命意义应该得到尊重,他的价值和潜能即主体能动性应该得到展现;个体的自由、权利是国家、社会存在的理由和根基。20世纪以来,西方各人本主义流派从不同角度对这一原则作了大量阐释,其基本研究方向可以归纳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对主体行为动力的分析。进行这方面研究的主要是生命哲学和心理哲学派别。较早期的人本主义流派把主体的能动性归结为生命的原始冲动,像柏格森的“生命之流”,尼采的“强力意志”,都把主体性看成一种发自生命本源的自我超越能力,这是用抽象、思辨的语言对主体性的肯定。随着对主体认识的深化,一些流派提出以本能作为主体行为的决定性动力,弗洛伊德的性本能说、弗罗姆的爱欲说、马尔库塞的本能革命说,都强调了非理性的本能力量。他们的研究丰富了对人的心理结构的认识,填补了无意识精神领域研究的空白,但也片面夸大了非理性心理因素的作用。马斯洛的科学人本主义提出了需要层次理论作为主体的行为动力,并特别指出,社会发展不仅要有物质需求作为动力,还必须有精神动力,人的尊严、爱心、创造、自我实现等精神性需要,也是不可或缺的类似于本能需要的一种根本性需求。显然,这一学说丰富并推进了唯物史观的需要理论。有关无意识的理论研究和对精神性需要的探讨,深化了对于人的精神本质的认识。
二是对主体认知结构的探索。在主客体关系问题上,近代机械唯物主义主张主体围着客体转的被动反映论,德国古典唯心主义主张客体围着主体转的能动先验论,马克思主义提出能动的反映论是一个重大突破,但把实证的说明留给了后人。皮亚杰的活动和建构理论指出,人脑的物质结构只是提供了认识的可能性,从发生学的角度看,人之初时并不是实践意义上的主体,人通过后天的活动,与客观世界打交道,才逐渐建立起主体和客体,主客体是双向建构的关系。这种新的理论模型是建立在心理学、生理学等科学观察的基础上。特别重要的是,皮亚杰的建构理论将被动反映的物理经验与主动操作的逻辑经验作了区分,所谓主动操作就是人类有目的的活动,它体现的正是实践的品性。只有通过有目的的实践活动才能获得逻辑经验即理论思维。这是对感性认识如何向理性认识飞跃的有力说明,也是对人类思维起源的一个更具实践意义、更有说服力的解释。
三是对主体价值选择的肯定。选择论集中表现于存在主义哲学中。萨特把主体的精神自由归结为选择。人生的价值和意义都是自己选择的结果。而且选择必须面对环境中的多种可能性才能进行,人性的选择不能不涉及社会环境,这就是现象学和存在主义所讨论的“生活世界”问题,这是一个生动的、充满变数和挑战的世界。选择论不仅是对人的社会本质的动态研究,而且也是对认识论中主客体关系的新解释,机遇是客体对主体而言,选择是主体对客体而言,这一对概念都处于实践哲学层次。我们在批判存在主义的唯心倾向时,应该认真吸取它的选择论等新观点,肯定人生的价值和意义,关注人性发展的生态环境。
四是对主体交往理性(主体间性)的研究。哈贝马斯从研究语言入手,发现语言不仅是思维的外壳或思维的载体,而且与人的行为有直接关系,特别是与人们之间的协同行为有关。语言内在地包含着协调主体之间行为的可能性条件,通过语言可以深入地研究人们的交往行为,并进而对理性做出新的解释。他的研究结论是,传统哲学将理性仅仅视为个人的认知能力,这种看法过于狭窄;在人际间广泛、生动的社会关系网络中,人的理性其实是交往关系的总合,也就是一种社会关系。他以交往理性为基础,建立了商谈伦理学,认为一切道德规范和政治合法性的产生,都应该通过必要的讨论和商谈,允许一切相关者参与,以便照顾到所有人的利益。这实际上是要求把道德和政治的基础从抽象的“意识理性”转到生活世界的“交往合理性”上。但是,哈贝马斯所提供的仍然是一个理想化的模型,他也只是在程序上论证了交往理性问题;而社会生活中并不存在全体相关者参与商谈的实际可能,于是仍然要有代议、代表等制度,这就又涉及代表者的价值理念、代表性等问题,以及更为复杂的实践的条件和基础问题。
以上几个方面的研究涉及哲学本体论、认识论、价值学说和社会政治学说等不同的分支领域。现代人本主义思潮的演进过程真实地反映着西方发达国家思想界、人文社会科学界的面貌,其复杂性、丰富性、深刻性程度绝不亚于现代科学技术领域中的问题。如果我们仅仅用简单的意识形态划界的方法去对待,将会遮蔽我们自己的理论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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