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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09-27

贞操权得到法律的肯定

    近日,厦门法官对全市首例“骗色索赔案”作出宣判,要求骗色男子向受害女作出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1元,这是厦门首度判决保护公民的“贞操权”。
    法官认定 这是一起骗色事件
    此前,导报曾报道过厦门热门事件“骗色门”闹上法院一事。不过,当时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女方说男的骗色,男方则说是自愿的“一夜情关系”。
    2012年1月27日,小美和刘勇在婚恋网上相识,随后,多次约会并发生性关系。同年3月9日,刘勇向小美提出了分手。
    分手第二天,刘勇妻子发现丈夫的出轨行为,主动找上小美。这时,小美才得知刘勇已婚且育有一子,随即上网发帖诉说自己的遭遇,并披露了刘勇的相关个人信息。帖子引来众多网友关注,也引来小美和刘勇夫妇的“口水战”,最后形成了双方互告的形势。
    女子小美与男子相识婚恋网,在多次约会并发生性关系后,发现对方已结婚并有孩子。针对自己被骗色,小美状告对方,求偿1元精神损失费。她说,关键不在于获得多少金额的赔偿,而是要“争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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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目前的社会中存在的一夜情,以及各种比较混乱的两性关系的情况,心潮心灵花园心理咨询师进行分析,在社会的转折期,人们往往过分关注于物质经济层面,而忽视了身边亲人的情感上的需要.
    在本事件中,小美就是过于轻信了看起来很好的”未婚男”刘勇的谎言,而将未来的一切都寄托于男方的身上,以身相许.是比较缺乏情感和关注的一个例子
    按照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我们在物质极大丰富的当下,整个社会中的人都渐渐的开始寻求高层次的需求,如何处理好物质和精神的关系,找到适合自己的平衡点,是每个人都需要做的一门高深的,贯穿一生的功课
(撰写:严季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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