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同夫”就是女同性恋的丈夫。这是一个比女同志更弱势更隐秘的群体。女性自古被认为是弱势群体,男性相对而言,是强势群体。但如果从感情道德上来说,同夫虽说是男性,他们也是弱势群体,需要被关注。知情或不知情,与lesbian结婚了,在感情上,他们的付出永远是不被肯定的,甚至是被践踏的。一般这样的家庭,争吵应该来说是经常性的。
同夫同妻,或多或少会涉及无性婚姻这个问题。中国传统道德观念,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既然成家了,在老一辈的观念里,孩子是家庭里不可以缺少的。一旦有了孩子,同夫同妻,接下来的青春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或许只能接受无性婚姻的命运了。大部分女性对于性,还不会开放到自己去要求,这就正好挽救了gay的苦衷。而对于同夫来说,宁愿外遇也不会想对着“性冷淡”的妻子吧。lesbian或许不会在乎同夫的外遇,只是相对于gay来说,她们出去圈内寻求性爱的可能性就小很多,也不方便很多了吧。同夫则需要忍受社会道德的批判,以及对家庭妻子的愧疚自责心理。
与同妻现象一样,同夫现象是一个最富中国特色的现象,在世界任何其他国家都很少见到,因为其他国家的同性恋者或者独身,或者与同性同居,或者与同性结婚,很少进入异性婚姻。造成这种区别的原因是中国文化特别强调结婚和生育,到了强迫症的程度。中国文化就是这么强迫症似的“男大当婚,女大当嫁”,逼着一批女同性恋者与男人结婚,还生了小孩。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是千百年来中国人的传统思想,同性恋者概莫能外。同性恋迫于社会压力与异性结婚,受到伤害的除了同性恋者本身之外,还有他们的配偶。作为拉拉,这是极其无奈与痛苦的选择;作为同夫,更是永远都无法忘却的伤痛。同夫们的危机与痛苦便从那场婚礼开始。当同夫们怀着美好的憧憬走入婚姻时,绝大多数人并不清楚自己妻子的真实性取向,也有些妻子自己也不能肯定或承认自己的同性性取向。不幸的婚姻时时折磨着他们,他们却找不到不幸的根源在哪里。而两个性取向迥异的人组成的婚姻,就像埋了一颗定时炸弹,稍有不慎,就会炸毁现有的一切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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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同妻的现象我们的社会关注不够,则同夫的现象恐怕更少人思考。同夫的问题本身也较同妻的问题更为复杂。一方面在传统社会里,同夫的处境要比同妻好得多,一旦不幸娶了个女“同志”做了同夫,尚有其它方法可以解决:有钱有地位的,可以讨妾;不够讨妾资格的,也可偶尔嫖个娼;只有既无力讨妾又无钱嫖娼的底层同夫,才是真正可怜的。但如果性格强悍,还可以让老婆屈服,而婚内强奸在中国传统社会里是没有罪的,除非碰到的是孙二娘、顾大嫂那样的母老虎、母夜叉,那才会倒霉到底,只好认栽了。但即使在传统社会里,同夫的悲哀仍然是显而易见的,首先是所谓幸福的家庭,其实只有一个空壳,闺房之乐是不存在的,不想执子之手,却不得不与子偕老。这种痛苦也是说不出来的。
到了现代,同夫的问题就更为严重了,其悲哀并不下于同妻。现在的同夫,除了少数信奉伊斯兰教的国度外,都生活在一夫一妻的制度下,讨妾既不可能,嫖娼又不道德、不卫生,在某些地方、某些时代甚至被视为犯罪。如果要离婚,则一定是背负道德责任的一方,因为老婆既是同性恋,也就不爱别的男人,不存在红杏出墙的问题,于是在同夫的故事里,道德的制高点总是在老婆一边,而丈夫稍一处理不当,陈世美、负心汉的帽子就会落在头上,至于“用情不专”、“风流成性”、“拈花惹草”、“乱搞男女关系”,这些负面的考语几乎注定是躲不掉的。不要以为这些话没啥了不起,在一个宽容的社会里或许问题不算严重,但如果是在一个教条而专制的社会里,也是可以要你的命的,至少叫你难以面对父母、面对儿女、面对亲友,你的名誉、你的前途、你的社会地位,在在都会受到严重的威胁,还不要说其它财产、法律,各方面的烦琐纠缠。于是大多数或胆小或明智或特爱面子或事业心极强的同夫们便选择不离婚,宁可忍受一辈子无性的生活,至少是极不快乐极不满足的性生活(别忘记,在现代许多国家,婚内强奸也是有罪的)。而这样的苦命是说也说不出口的,无论对父母、对子女、对亲友都难以启齿。碰到那同志老婆偏偏又长得可以,也颇贤惠能干,旁人还会说你有福气,你却像吞了一个苍蝇,你只要“唯唯”地慢了一点,人家就会说你“娶了这么好的女人,还不知足”。呜呼哀哉,真是“母也天只,不谅人只”!
倘若细细分析一下,在正常夫妻和同妻、同夫之外,可能还有许多介于两者之间的情形,例如如果一方是双性恋呢?或者本来以为是异性恋,而渐渐发现其实是同性恋呢?或者是性倾向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有改变呢?
突然想起托尔斯泰《战争与和平》的起首语:“幸福的家庭都有相同的幸福,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幸。”。
上海心潮心理咨询中心(心灵花园/顾歌工作室)上海心理咨询师 选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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