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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12-10

心理咨询师谈珠海公交猥亵事件

心理咨询师谈珠海公交猥亵事件 - 第1张  | 心灵花园网

  曾经在上海的地铁上看到一位父亲在乘坐地铁时,不时的抚摸大约三岁的男童的大腿,令人看了无法忍受,当乘客提醒父亲这个行为不当时,父亲的家人提出这是作为父亲对孩子的喜爱而已。望着那位父亲带着孩子下车的背影,人们心中感慨万分。“珠海公交猥亵事件”肇起于一则在网上疯传的视频。该视频中,一名男子抱着一名3岁左右的女童,不停亲吻女童的面部和嘴唇,甚至一度让女童站在自己大腿之间并抱紧女童亲吻,女童觉得不舒服略有挣扎。整个视频将近3分钟。视频一出,绝大多数网友都认为该男子有猥亵女童的嫌疑,并要求人肉该男子,珠海警方接报介入。
  前日下午,视频的男子陈某主动联系珠海警方,澄清自己乃女童的亲生父亲。由于女儿撒娇,自己当时的举动是试图哄女儿开心。陈某的妻子还表示“很委屈”,说丈夫十分疼爱女儿,日常生活中绝对没有猥亵行为,“是网友对丈夫行为不理解而产生误会,其实每个人表达爱的方式不同。”“父女关系”和“妻子证言”让事件峰回路转,珠海警方赶紧通报称:确定陈某和女童为父女关系,无证据证明视频中的行为涉及违法。媒体也基本都以“误会”、“虚惊一场”跟进报道。证实两人是父女关系,并不一定就能证明是“误会”,是“虚惊一场”。的确,当事人陈某与女童存在父女关系,但这并不代表“亲昵行为”不受约束。其行为即使不能定性为“猥亵”,也是十分不妥的。
  著名心理学家认为,陈某的行为“是有暗在且巨大的性能量在涌动”。而猥亵儿童罪从法律上来说,泛指针对儿童实施的性交以外带有性的行为。侵犯的是儿童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表现为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这样的界定十分含糊,于是在司法实践常以“六岁以上不满十四岁的为儿童”来作为认定猥亵儿童罪的重要依据,这样的界定漏洞极大。首先,六岁以下的儿童也具备性别意识,心理学认为,大约到3岁时儿童的性别角色就已形成。
  纵然视频中的行为不是猥亵,不涉及违法,当地警方也应据此继续核查,并不应将其作为事件定性的砝码。毕竟,能够证明陈某“十分疼爱女儿,日常生活中绝没有猥亵行为”的,主要是当事人陈某妻子的证言,再就是陈某自己所说的“试图哄女儿开心”。
  心潮心灵花园心理咨询师认为,性教育的缺乏,是导致儿童性侵的主要原因。幼儿园的教育中,对孩子的性保护教育应该成为幼儿及小学生教育不可忽视的一部分。曾经台湾的一宗亲生父亲对子女的性侵案在东窗事发时,母亲劝说子女不要告自己的父亲,因为父亲养家不容易等等,让子女向社工说谎。母亲的懦弱会导致孩子对父亲性侵留下的心灵创伤,更加丧失安全感。陈某的案件,从视频说,实在让人觉得不妥。但视频的传播也已经呈现了民众及媒体对儿童性侵的关注度,也让那些真正的猥亵者胆战心寒,社会不会饶恕猥亵者。陈某妻子的解释,无疑也有有益的正面因素,就是尽量不给女童留下童年阴影。
  上海外服心理援助中心的公益干事说,中国父母很少对孩子进行性教育,如哪些部位为隐私部位,不要别人摸。甚至还有母亲把自己的5岁男童带进女浴室,这类事件特别多。性侵儿童案件中,熟人甚至家长作案也不在少数。把性教育作为亲子教育的一部分,成为社区公益讲座的一部分,成为我们中心2015年的一项任务。
  文/上海心潮心理咨询中心(心灵花园/顾歌工作室)心理专家 崔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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