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不幸的夫妻是否该为了孩子,而勉强继续这段婚姻?这样做对子女是否真的有好处,至今还是个充满争议的问题。心理专家发现婚姻有两个容易离婚的高危险期:第一个是在婚龄(结婚年数)平均5.2年左右的时期,俗话所说的“七年之痒”也并非全无道理。第二个高危险期则在结婚年数平均16.4年左右的时期。
心理专家说“病态婚姻”,并不等同于代偿心理爱情,爱情原本就是“寻找另一半”的过程,“另”通常指的是自己所缺的部分,“病态婚姻”是指个人并不是先健全自我,而是将爱情视作医治心灵创伤的途径,多次重蹈失败婚姻的过程。这已经点明了终止这种恶性循环的方法,那便是先“健全自我”。健全自我的方式有很多,可以自己学习一些心理学知识,比较便捷的方式是浏览Psytopic,和网友交流看法,这些都能起到帮助;如果是心理受伤较严重的,可能需要较深度的心理治疗。
许多人都关心的问题:“婚姻不幸福的夫妻是否应该为了子女的缘故,勉强自己留在婚姻中?”我们看到许多实证 (Empirical) 研究,尤其是学术界研究子女离婚适应之泰斗---华勒丝汀 (Wallerstein) 博士,根据三十年的追踪研究,清楚地指出离婚的确会对子女身心发展带来影响深远的伤害。
然而婚姻学界还有另外一些学者,也提出证据,认为离婚并不一定会给子女身心带来永久性的伤害。例如,哈瑟林顿 (Hetherington)博士研究了将近二千五百名的离婚子女,虽然她并没有像华勒丝汀博士那样花了那么多的时间与离婚子女面谈,并对每个个案的生活与身心状况有那么深入的了解,但哈博士研究样本的“量”,却远远超过华博士。
两位研究者的着眼点不太一样,而她们研究出来的结果也大相迳庭。
哈博士指出,对百分之七十五至八十的子女而言,父母离婚并没有给他们带来永久性的伤害;绝大多数的子女在父母离婚两年后,都开始慢慢适应。她进而指出,对某些子女而言,与其让他们留在父母经常冲突、充满赤焰烽火的家中,还不如让他们在单亲的爱中成长,心理发展会更健全些。
两害权其轻
以上这些研究,各有其道理,很难说谁对谁错。如Dr. Booth与Dr. Amato历时十五年,在全美追踪了四百七十一位个案的研究,可为上述两派看似矛盾的结果提供不错的解释:离婚发生在“高冲突婚姻”(有家庭暴力或争执白热化的婚姻)时,对子女可以有“两害权其轻”的好处。
他们的研究也同时指出,美国大约有三分之二的离婚是“不该离而离”的婚姻,因为这些夫妻并非水火不容,只是彼此厌烦,不再有爱的感觉。
这些“低冲突婚姻”是值得全力挽救的。因为不管夫妻在法律上是否离了婚,他们彼此不和总会对子女将来的婚姻、家庭、与亲子关系造成影响,如果父母能为了自己,也为了子女努力去抢救这个婚姻,子女们可以从父母的榜样学到一个极为重要的人生功课:“婚姻或家庭关系是会碰到困难的,但是只要双方有诚心,愿意努力学习,困难是可以克服的。”这是父母可以给子女最好的礼物。因为这样的孩子,好像打过预防针,将来他们在人生碰到亲密关系的问题时,免疫力会比较强。
上海心理咨询师 选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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