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孟近仁
全国很多地方报刊都开辟了“世界杯特刊”来迎接“足球创造的节日”――2006年世界杯。 世界杯几乎成了一场群众运动,各阶层有着不同的运动方式――根据对世界杯的消费方式不同,球迷也被划分为不同的等级。在家里看电视,虽然又舒坦又省力,但属于最低一级的球迷;聚在酒吧里和众人一起看,“层次”就高一点;最高层次当然属于那些有能力到慕尼黑去的人。这是一家报纸对群众“层次”的简单划分,但是却透露出一个被隐藏起来的秘密:“层次”主要取决于人数的多寡――家庭不如酒吧,酒吧不如慕尼黑。当然因为有了“层次”的区分,那经济上的区分也就有了――人数最多的地方、也就是气氛最热烈的地方,即是最昂贵的观众领地。
法国的勒庞曾经写过一本《乌合之众》,在这本书中,他把“群众”(由异质的个体临时组成的集合)描述成一种“缺乏逻辑推理能力”、“感情单纯而夸张”、“容易受暗示容易冲动”、“道德极其高尚或极其败坏”、“有服从领袖的本能”的乌合之众。在他眼里,群众就像一个不可理喻的幼稚婴儿一样,但是这个性情乖张的婴儿却又永远十分强大的力量!在宗教情怀丧失殆尽的今天,群众找不到“想入非非”的感情,从而得到集体赋予他的力量感和幸福感。勒庞说:群众不需要什么别的,他们首先需要一个上帝。群众需要这个“上帝”把它带到集体中去,让它变得强大。世界杯的出现正好迎合了群众的心理,更加上由于大众传媒的发展,世界杯的教义便被无限地传播开来。当然世界杯只是上帝的替代品,它更安全,更非暴力,也更有群众基础。
世界杯虽然没有中国队,可世界杯的热浪也席卷了整个中国。
在观看过程中,群众纷纷把自己的情感绑缚在某球星、某球队上去,他们与他们的球星和球队构成了“一荣俱荣、一辱俱辱”的联动关系。每一场球赛都承载了群众情感投射,于是每一场球赛都有欢呼与愤怒。群众天生就需要集体的力量,力量越强大,群众所能释放出的激情也越强烈,因此看世界杯的首要需要是“人数”,是志同道合的“人数”。因为快感的高下不同,所以“人数”上的差别就被定义为了层次上的差别。
勒庞说:任何人只要一加入“群众”,不管他是多么聪明的专家智者,智商瞬间化为零。群众让人感觉到自己有不可战胜的巨大力量,于是让人丧失了一切理性的管制和束缚,在群体中的力量中释放自己的激情。有时表现得道德极端高尚,有时表现得残忍凶恶。世界杯比赛中,人们时而骂骂咧咧,甚至表现出严重的暴力倾向,比如“足球流氓”;有时又为球员的伤势担忧不已,甚至被球员的奋斗感动得热泪盈眶,比如“足球宝贝”。在这里感情主宰了一切,人们不能理性地去审视、去观察了。人们所要体会的“激情”,正是这丧失理性管制的疯狂。“疯狂”离开了古老的悲剧天堂,变成了他们的抒情核心,他们体会到了平时难以体会到的最大快乐。这不正是尼采所说的“酒神精神”的变种吗?
“世界杯”把一个个异质的个体组合为“群众”,把“群众”带入一种“力量崇拜”的快感之中,它把群众残暴的攻击本能转移到了合法的领域内,让群众释放激情又不逾法度,让群众体验激情又不沉湎其中。世界杯迎合了群众,群众也需要这“四年一疯狂”的世界杯来调节乏味呆板的日常生活。
来源:国际在线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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