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专家指出,在现代社会的人与人之间,存在着一种行为叫做“非爱行为”。“非爱行为”就是以爱的名义,对最亲近的人进行的一种非爱性的控制和掠夺。这种行为最常发生在恋人、夫妻、母(父)子等最亲近的人之间。
一、非爱种种,名爱实害
一、非爱种种,名爱实害
有条件之爱。这种非爱行为最常发生在母(父)子之间、师生之间。
有偿之爱。这种非爱行为时常见诸父母与子女之间、恋人或夫妻之间。
爱不是交换,更不是投资。心理学上有一个爱的“黄金规则”――像你期望别人如何爱你那样去爱别人。有偿之爱其实是一种典型的“非爱”,带给受爱者的是沉重的精神负担和枷锁。
爱不是交换,更不是投资。心理学上有一个爱的“黄金规则”――像你期望别人如何爱你那样去爱别人。有偿之爱其实是一种典型的“非爱”,带给受爱者的是沉重的精神负担和枷锁。
无度之爱。无限度、无节制的爱,毫无疑义也是一种“非爱”。父母像老母鸡一样把子女紧紧包裹在自己的羽翼之下,无休止地包揽子女的生活起居,无原则地满足孩子的物质需求……
高尔基说过:“爱孩子这是母鸡也会的事。可是要善于教育他们,这就是国家的一桩大事了,需要才能和全部的生活知识。”
无餍之爱。父母与子女之间、恋人或夫妻之间,还有一种“非爱”的表现形式,就是像黑洞一样永不餍足。
高尔基说过:“爱孩子这是母鸡也会的事。可是要善于教育他们,这就是国家的一桩大事了,需要才能和全部的生活知识。”
无餍之爱。父母与子女之间、恋人或夫妻之间,还有一种“非爱”的表现形式,就是像黑洞一样永不餍足。
无间之爱。这种非爱最常发生在恋人或夫妻之间。心理学家研究发现,“无间”的伴侣反而会不幸福。
二、懂爱会爱,远离非爱
爱是把“你的”当成“你的”,非爱是把“你的”当成“我的”。爱对方首先应该将其当成独立的个体来欣赏、信任、理解和尊重,而非爱行为却常常把子女、伴侣当成满足自己“未完成情结”的工具,把自己因种种原因难以实现的人生目标强加在对方身上,把对方的生命当作自己生命的扩张和延续,导致受爱者不堪重负。
爱是利他,非爱是利己。利他行为是个体有益于他人而又不期待回报的行为。社会生物学家研究认为,利他是人类乃至所有动物以个体的“自我牺牲”换取物种存在和延续的一种本能。而非爱行为却只顾及自己在精神和物质各方面是否得到满足。
爱是包容,非爱是控制。心理学家舒茨把包容看做人的三种基本人际需要之一。家长对子女低包容、高控制的“非爱行为”,极易导致孩子成年后出现低社会或专制式行为方式,缺乏安全感,防御倾向明显。同样,伴侣、夫妻之间更多的是需要包容而非控制。就像泰戈尔所说:“你若爱她,让你的爱像阳光一样包围她,并且给她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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