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询问:“杨紫名誉权案被告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提供伪造的加盖公安机关公章、民警签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来证明自己身份证和手机丢失,“怼人”微博非实名认证,最终被法院查出证明材料造假并判罚款10万元。看到这个新闻你想说什么?”
如今,造假已经被不法份子渗透到各个领域和行业,学历造假者有之,人民币造假者有之,种子化肥造假者有之,论文剽窃造假者有之,各种证件造假尤甚,令人不胜枚举,嗔目结舌;造假这个被强烈诟病的词汇,遭到绝大多数人的唾弃。现在,造假竟然敢与国家的法律法规较量,杨紫名誉权案被告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提供伪造的加盖公安机关的公章、民警签章的证明材料原件都敢造假,真是胆大包天;但终究是邪不压正,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做了错事的人,往往会心虚,但杨紫名誉权案的被告却用非实名认证的微博“怼人”,用“猖狂”来形容都不为过。
从心理学角度分析:很多造假都没有任何技术可言,皆是基于“侥幸心理”活动支配下的行为,侥幸心理的存在,将无视现实本身的性质,违背事物发展的自然规律,违反社会和道德规则,随心所欲,按着自己的需要与好恶来行为处事,试图使事物按着自己的主观愿望进行和发展,直至取得其自己希望的结果。因此,侥幸心理就成了许多失败、丑陋、悲惨结局的罪魁祸首。
报有侥幸心理之人,是人生信念的迷失,善恶好坏不分,不愿意脚踏实地地付出,而是急功近利;其实,在现实生活中,这种抱有侥幸心理的人,大有人在,但常常不会引起人们的重视。人的本能跟动物是一样的,既是趋利避害,当我们真正意识到造假是一种坏行为的时候,还心存侥幸坚持去做,正说明你的成长过程是受到了不少的干涉和阻碍的,反击和攻击性的爆发则是必然。
作者: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 王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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