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生活中,越来越多的人认为自己患了强迫症。心理咨询师提醒,只有具备下列标准,才能称为“强迫症”。
1. 强迫性思维Obsessive :冲动意念、想象、思想等等以刻板形式反复而持久地占据意识领域、无法排遣,以致引发显著的焦虑和痛苦烦恼。
2. 强迫性冲动(行为)Compulsiv:作为强迫思维的反应或出于预防、或为减轻痛苦烦恼而反复出现的、毫无意义的仪式行为、刻板行为或精神活动(如清洗,复述,排次序、核对、计数、默诵单词、祈祷,囤积,悬而难决……等等)OCD 反复或重复的冲动性行为,往往是借此抵消强迫观念或强迫思维激发的焦虑,但其缓解仅仅是暂时的。
3.显著影响功能:职业/学习、社交/人际关系,并为此明显感到痛苦烦恼。
4.在病程中的某一时,当事人曾认识到这种强迫思维/强迫行为是过分/不合理的,但在发作的大部分时间里,伴自知不全,不能认识到这种强迫思维/强迫行为是过分/不合理的。
诊断要点包括:
1.这种强迫思维/强迫行为是持续存在、令人不愉快、毫无意义、仪式化、自发出现且极难自我控制的冲动。
2.当事人若不采用强迫思维/强迫行为,就极度焦虑不安。
3.无论是强迫思维或强迫的仪式化行为对当事人而言都具有强烈的冲动性,自感无力且无能加以控制,到后期甚至认识不到其荒谬及不合理。
上海心潮心理咨询中心/顾歌情感俱乐部 选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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