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虐癖.是一种多见于男性的性心理变态。它有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在性生活中,虐待、鞭打或伤害异性肌肤,使对方产生痛苦,从而获得性欲满足的性变态。对此,妻子常常控诉丈夫的虐待罪。另一种是破坏异性服饰、伤残女性容貌或身体.从受害者的恐慌、叫喊中获得性欲满足或性快感的。心理医生认为:施虐癖是一种扭曲的心理现象。
心理咨询案例:某男,44岁,因杀人罪被处决;自幼丧母,在家逞强称霸,动辄恶言谩骂、毒打父亲,锄头击头部和上学后品行不良,逃学说谎,凌辱亲妹妹,多次调戏并奸污亲妹;结婚后对妻子百般虐待,同房时十分粗暴,无缘无故欺凌、辱骂和毒打妻子,并唆使50多名男子将妻子奸污,他在暗处窥视;多次将女性骗至家中,趁熟睡之时进行强奸,然后用镢头击头部和利刀刺颈部将其杀害,并陪着尸体睡一夜到天亮,破坏受害人尸体,剪下发辫收藏;两年内杀害陌生人48人而遭逮捕;检查无精神症状,承认平时为性问题困扰,喜欢以残忍方式折磨性对象。性施虐是一种危险的性犯罪行为,对社会威胁极大,要加强防范,本例已处极刑。
心理专家观点
施虐癖的行为特别是残暴行为实际上已扭曲了异性之间性行为的意义。尽管对施虐者来说,对性对象的施虐能获得某种满足,但其中十分严重者已构成犯罪。所以,社会是不可能视而不见或与一般家庭纠纷相提并论的。
上海心理咨询师/心灵花园顾歌情感俱乐部 选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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